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斯洛伐克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lovak Republi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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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洛伐克鼓励外国投资的措施

一、优惠政策框架

《投资激励法》(Act 561/2007 Coll.)是斯洛伐克最主要的投资引导和优惠政策框架,对提供给国内和国际投资者的激励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。其明确提出优先鼓励资金进入工业、技术中心、战略服务和旅游行业,并对投资的最小金额和享受税收及其他优惠的条件进行了规定。2018年4月,斯洛伐克实行新的《投资激励法》,更加重视支持高科技、高附加值、研发领域和在斯东西部失业率较高地区的外来投资,更多采用税收减免而非直接补贴的资助方式。

其他与优惠措施相关的法规还包括《支持最不发达地区法》(336/2015)、《国家资助法》(231/2011)、《就业服务法》(5/2004)、《所得税法》(595/2003)以及《确定投资资助的最大强度和金额的政府规定》(481/2011)。其中《国家资助法》又称国家地区资助,其实质是地区鼓励政策。

相关法律法规可从以下网址查询:

www.zakonypreludi.sk(斯洛伐克语)

二、行业鼓励政策

根据《投资激励法》,2016年,工业生产、技术中心、共享服务中心和旅游业等高附加值产业是鼓励投资者进入的行业;由于欧盟法规限制,对农业、渔业、煤炭业、传播业、运输业、能源基础设施等行业的投资不享受投资鼓励措施。

投资激励措施主要以税收减免的形式提供。

三、地区鼓励政策

斯洛伐克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《国家资助法》,其适用范围是特定地区,旨在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和扶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,向欠发达地区提供引资和创造新就业岗位支持。2009年和2011年,斯洛伐克政府先后对该法进行了修订,最新的《国家资助法》自2011年8月1日开始实施。

【资助比例】资助比例是根据当地失业率水平决定的。根据欧盟要求,自2014年7月起,斯洛伐克将国内可享受补贴地区最高补贴比例从50%降至35%。调整后的资助比例分别为认定投资支出的35%(A区,失业率高于平均失业率35%以上)、35%(B区,失业率高于平均失业率)和25%(C区,失业率低于平均失业率)。

对于中型企业,最高补贴比例可提高10个百分点;对于小型企业,最高补贴比例可提高20个百分点。大型投资项目的补贴比例按地区补贴上限进行调整。对于超过5000万欧元(含)以上的大型投资项目,合格费用低于5000万欧元的部分,补贴上限为地区补贴比例的100%;合格费用在5000万至1亿欧元之间的部分,补贴上限为地区补贴比例的50%;合格费用超过1亿欧元的部分,补贴上限为地区补贴比例的34%。

【认定投资支出】认定投资支出包括:购买土地、厂房建筑、技术和机械设备等有形资产,以及许可、高新技术和商标等无形资产,其比例可以达到有形资产的50%;新工作岗位两年的工资,包括全部社会医疗保险。其中对于已享受国家鼓励措施的有形和无形资产,不能计算在认定投资支出中。无论申请何种形式的资助措施,其总额不得超过全部认定投资支出的50%,不含对新的就业岗位培训员工的费用。其中,技术和机械设备必须是近3年内生产的。

【投资资助项目分类】投资资助法根据项目内容和享受资助措施的条件,将投资项目分为四类:工业生产、技术中心、战略服务中心和旅游。

【申请享受投资资助的条件】

(1)工业生产:建立新设施,为了实施新生产项目而对原有设施进行升级,对现有设施进行根本性的改造和并购濒于破产的企业;80%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该投资企业;用于购买新技术、新设备的投入至少占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60%;根据项目特点符合环保要求。

申请工业生产投资资助条件最为严格。根据具体地区失业率与斯洛伐克平均失业率水平的差异,斯洛伐克政府对投资者固定资产和最低投资金额作了以下规定:如当地失业率低于斯洛伐克平均水平,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投资额1400万欧元,其中至少投入700万欧元。如当地失业率高于斯洛伐克平均水平,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投资额为700万欧元,其中至少投入350万欧元。如当地失业率高于斯洛伐克平均水平50%,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投资额为350万欧元,其中至少投入175万欧元。

(2)技术中心:包括研发和对现有设施的升级。设立新设施,对现有设施进行升级;投入不少于50万欧元购买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,其中投资者至少投入25万欧元;至少60%的员工具有大学学历。

技术中心必须体现其高附加值的性质,申请此类投资资助条件严格程度仅次于工业生产,在审核过程中同时参照当地失业率水平。

(3)战略服务中心:包括IT程序研发中心、客户支持中心及跨国公司总部等,旨在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,在服务领域提供相关软件技术以及涉及高级人才的高科技。设立新设施,对现有设施进行升级;投入不少于40万欧元购买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,其中投资者至少投入20万欧元;至少30%的员工具有大学学历。

(4)旅游:旅游服务设施至少提供三种不同的服务,如客房、体育健身及餐饮服务,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。斯洛伐克政府根据当地失业率情况对最低投资限额作了以下规定:如当地失业率低于斯洛伐克平均水平,对固定资产最低投资额为1000万欧元,其中至少投入500万欧元,且新技术设备购置支出至少占40%;如当地失业率高于斯洛伐克平均水平,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投资额为500万欧元,其中至少投入250万欧元,且新技术设备购置支出至少占20%。

【资助方式】国家提供投资资助包括以下几种方式:现金资助、所得税减免、对创造就业机会予以补贴、以低于市场价转让国有或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不动产和财政馈赠补贴。

(1)税收减免:享受税收减免的投资者,根据上述资助比例,在提交纳税申报单时可以申请税收减免。享受税收减免的期间最多为连续的10个税收年度,从获准享受资助时算起,最迟不晚于获准资助后的第3年。 

(2)新就业岗位补贴:补贴比例根据当地失业率决定。对新就业岗位的补贴金额不得超过一定比例,补贴期间不超过2年。如果投资者雇用就业竞争力较弱的人员(如长期失业者、新毕业的学生及残疾人员),补贴按月发放。按所在地失业率高低,每个就业岗位的补贴金额995-5311欧元。补贴比例等于当地资助比例。因此,如投资者在斯洛伐克东部投资,当地最高资助比例为35%,申请的补贴比例也为35%。

(3)现金资助:购置有形和无形固定资产提供的资助,根据具体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资助额度。该项资助只有失业率高于平均失业率的地区方可申请。

(4)以低于市场价转移国有及地方政府不动产(市场价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视同补贴):提供这种类型的补贴,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及所涉及的产业及生产活动而定。

(5)培训补贴:该项补贴在新法中没有规定,但在欧盟相关法律中有规定。培训和教育被分为特殊教育类型和一般教育类型。补贴金额不得超过认定投资支出的一定比例:特殊教育类型的比例为35%,一般教育类型的比例为60%。

【申请国家资助审批程序】斯洛伐克采取具体项目具体审核的办法。申请人向斯洛伐克经济部提供包括各种附件在内的投资计划书;斯洛伐克投资贸易发展局(SARIO)对内容完整的计划书进行审查;如果申请合格,SARIO准备评估意见,对申请人的商业计划、申请国家资助的金额、预计财政收入及财政馈赠补贴提出意见;经济部在其基础上提出国家资助措施的报价,包括资助金额和资助方式;投资者就上述报价做出承诺;对投资人的国家资助申请批准与否及资助金额等条件,最终由斯洛伐克政府决定。整个申请过程从提交投资计划书之日起,需要6个月。 

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决定给予国家资助,并不意味着政府有义务履行其做出的承诺。特别是资助金额的确定,政府将根据现有财政情况、投资金额、新就业岗位的数量、新建厂的厂址、失业率以及各地区经济社会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