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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公民赴斯洛伐克须知
2005-06-02 21:27  外交部网站

中国公民赴斯洛伐克须知


  一、签证须知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斯须在斯驻华使馆办理签证。所需文件:本人护照、3×3.52寸)近期正面照片一张、有关赴斯目的及在斯期间费用保障证明、斯警方审核过的邀请信、往返车票或飞机票、押金约1200美元(返回中国后如数退还),如申请长期停留或居留,还须办理在斯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
  二、入境须知

  入境者在入斯境时,有义务应询出示在斯境内有效的医疗保险证明、在斯期间的费用—每天至少相当于斯最低月工资6080克朗一半的可兑换货币,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减半。

  三、海关规定

  游客行李中符合海关规定的非卖品不上税,下列商品在规定的数量内不上税:

  1、烟草:200支香烟、100支每支不超过3g的雪茄、50支雪茄、250g烟丝,或上述品种适量组合。

  2、酒类:超过22%度的含酒精饮料1升或不超过22%度的含酒精饮料2升,香槟或果酒或上述物品适当组合,葡萄酒2升。

  3、香水:花露水型香水50g或喷式香水0.25升。

  4、个人必备药品适量。

  注:上述12点不适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儿童。除上述物品外,每人还有不超过175欧元物品可免税(15岁以下未成年儿童的此项额度为不超过99欧元)斯还禁止带入一些物品,详见网站http://www.colnasprava.sk/

  四、斯医疗条件较好,入境者不需接种疫苗。斯公民有医疗保险,斯有专门为游客办理医疗保险的公司。

  五、治安状况较好,但极少数人,如光头党分子有针对华人的暴力行为。少数警察有时有故意刁难和敲诈华人的现象。

  六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,不要闯红灯。如开车旅游,则注意不要乱停车,最好将车停放在停车场。

  七、紧急电话

  匪警:158,急救:155,火警:150

  中国驻斯大使馆领事部电话:628042830903905866

  八、地处北温带,属海洋性向大陆性过渡的温带气候。年平均气温9.8度。一月份最冷,夜间最低温度可达-10-15度;七月份最热,最高温度可达32度。年平均降水量8001300毫米。自然灾害较少,但近些年来,斯局部地区时发水灾。

  九、国籍政策

  可获得斯国籍的最常见情况:与斯公民结婚、为斯作出突出贡献。获斯国籍须具备的5个基本条件:至少在斯境内生活5年以上、会斯语、最近5年无犯罪记录、最好无他国国籍、放弃他国国籍的证明。

  斯承认双重国籍,但新生儿如涉及双重国籍,父母须在一年内为其选择一国籍,否则以新生儿有长期居留的国家国籍为其国籍。

  十、参考网站:http://www.best.sk/

 

(转载于外交部网站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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