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史:公元一世纪,斯洛伐克属于罗马帝国的势力范围。公元五世纪,大批斯拉夫人迁至今天的捷克和斯洛伐克地区。七世纪,建立了斯拉夫人的国家-萨莫帝国。萨莫帝国灭亡后,普里比纳公爵在斯西部建立了斯洛伐克公国,但很快被大莫拉维亚帝国吞并。十世纪,大莫拉维亚帝国沦亡,斯洛伐克逐步成为匈牙利的一部分。1562年,奥地利、捷克、匈牙利组成奥匈帝国,斯洛伐克置于奥匈帝国的统治之下。
1918年,奥匈帝国解体,捷克和斯洛伐克成立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。1939年3月,在德国法西斯的扶植下建立了斯洛伐克共和国。1944年8月,爆发了反对德国法西斯的民族起义。1945年4月,建立了由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组成的民族阵线政府。同年,恢复了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。1969年,开始实行联邦制,由享有平等地位的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民族共和国组成联邦共和国。
1989年11月,联邦政局发生巨变。1992年7月17日斯民族议会通过主权宣言,9月3日通过宪法,11月25日联邦议会通过联邦解体法。1993年1月1日,斯洛伐克成为独立国家,并宣布1993年1月1日为斯独立日。
政体:斯实行多党议会政治体制。宪法规定,总统为国家元首,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,任期5年。现任总统是加什帕洛维奇,2004年4月当选。民族议会是唯一的立法机构,由150名议员组成。议会下设资格和豁免委员会、情报局活动特别检查委员会、军事情报活动特别检查委员会、宪法委员会、欧洲一体化委员会、财政、预算和货币委员会、经济、私有化和经营委员会、人权、民族和妇女地位委员会、国家官员职务不悖委员会、国防与安全委员会、农业委员会、社会事务和住房委员会、公共管理委员会、教育、科技、体育和青年委员会、卫生委员会、生活环境和保护自然委员会和外事委员会。议会任期4年。进入本届议会的政党有:方向党(50席)、斯民主基督教联盟党(31席)、斯匈牙利联盟党(20席)、斯民族党(20席)、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—人民党(15席)、基督教民主运动(14席)。
政府: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。本届政府于2006年7月由方相党、斯民族党、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—人民党组成。总理是罗贝尔特 菲佐 (Robert Fico)。政府内阁有16名成员,其中包括总理1人,副总理2人(1名副总理由司法部长兼任),以及外交部、内务部、经济部、司法部、文化部、卫生部、交通、邮电和通讯部、财政部、国防部、教育部、农业部、劳动、社会事务和家庭部、生活环境部、建设和地区发展部部长。
司法机构:设有宪法法院、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。宪法法院是保证宪法执行的司法机构,由10名法官组成。院长和副院长由总统任命,任期7年。最高法院是各级法院的最高机构,院长和副院长由民族议会选举产生,任期5年,可连任两届。总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构,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。 |